(一) 董事會運作

1. 本屆為第十九屆董事會,任期為108/06/18~111/06/17。
依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會設董事七~九人(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董事選舉採侯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侯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2.本公司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為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參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3.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考慮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成員名單中具員工身份之董事佔比目標為15%以下,本屆已降至12.5%,獨立董事佔比目標為35%以上,本屆已提升至37.5%,1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9年以上,2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3年以下,成員具備財金、商務及經營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具備之能力如下:
董事姓名 性別 經營管理 領導決策 產業經驗 財務會計 法律 國際市場觀
呂勝男 x x
呂敏文 x x
阮朝宗 x x
毛英富 x x x x
謝承翰 x x
鄭志發 x x x
張元龍 x x x
楊博明 x x x x x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主要學經歷如下: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董事長 呂勝男 松山商職、彈簧公會創會理事長
董事 呂敏文 光華國中補校、新北市進出口公會監事、新北市進出口公會理事
董事 阮朝宗 台灣工業技術學院工業管理系、國立政治大學企業家經營管理研究班、亞東證券分公司經理
董事 毛英富 中興大學法學士、輔仁大學法學碩士、弘瑞法律事務所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董事 謝承翰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士、美國卡內基美濃大學匹茲堡美國電腦輔助工程碩士、亞洲馥群資本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副總經理、寰宇投資(股)公司/分析師副理、台灣人壽保險公司創業投資部/專業投資襄理
獨立董事 張元龍 淡江大學會計學系、勤政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全虹通訊(股)公司協理
獨立董事 楊博明 日本亞細亞大學經營學系、日本亞細亞大學經營學碩士、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部經理、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專案經理、日本藤森工業株式會社國際部部長
獨立董事 鄭志發 中興大學會計系、調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敬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會領組、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查帳組長

4.本公司於2019年5月7日經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2019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由總管理處執行,評估對象包括整體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評估方式為內部自評及成員自評,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績效評估衡量項目請參照年報。


本公司於2020年3月10董事會報告,就前一年度針對整體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等運作進行討論及提出改善建議,董事會成員評分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評分皆有90%以上的滿意度,評鑑結果為優,此份評估結果將作為個別董事績效、薪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未來本公司將持續提升董事會運作效益,促進董事對公司營運之參與及溝通。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覆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法規遵循、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利益之衝突、員工申訴報告、舞弊調查報告、公司風險管理、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本公司於108年股東會後成立審計委員會,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共三位),由其中一位具有會計師執照之獨立董事擔任主席及召集人。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其執行職務。

本屆委員任期:108年6月18日至111年6月17日,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3次,有關本委員會議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之出席率,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委員/召集人 鄭志發 3 - 100 x
委員 楊博明 3 - 100 x
委員 張元龍 3 - 100 x
最近一年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審計委員會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委員/召集人
  1. 通過推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案。
  2. 通過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3. 通過簽證會計師之公費審查案。
  4. 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之內部稽核報告案。
出席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無意見。
委員
  1. 通過辦理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減資案。
  2. 通過109年度稽核計畫案。
出席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無意見。
委員
  1. 通過機器設備採購案。
出席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無意見。

(三)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制度,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本公司己依相關法令設置薪酬委員會,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由其中一位獨立董事擔任主席及召集人,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有關本委員會議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之出席率,請參閱本公司年報。

(四)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本公司依據「新日興企業社會責任宣導與管理辦法」成立「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由本公司各單位中心級以上主管組成,為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及相關程序最高權責單位。
對外代表本公司接洽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事宜,對內統籌企業社會責任制度之建立、執行及維持,協助公司執行年度企業社會責任目標事宜之推動、執行及回饋。
依辦法每年元月召開管理審查會議檢視上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內容與目標實踐程度,並視情況調整與修正次年度新日興企業社會責任辦法與設定執行目標與管理方案,並提報董事會。